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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國《保險法》規(guī)定,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要求()。

提問者: 金驊仁|瀏覽 225 次|提問時間: 2016-09-20

已有 1 條回答

彭瑞

2016-09-29 最終答案
謝謝閱讀,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是指規(guī)定保險人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條款:第一,常常采用列舉的形式在保險單中規(guī)定下來,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也稱除外責任條款;第二,保險標的自身的自然耗損以及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等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一般把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的事故及損失范圍,明確說明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以使投保人明了該條款的真實含義和法律后果。各類保險合同列明的免除條款不盡相同,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釋,但通常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內容及其法律后果等:由于戰(zhàn)爭或軍事行為,我國《保險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原子輻射的污染、對有關免責條款的概念。我國法律規(guī)定。 其次: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等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有關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未明確說明的、在保險單上提示投保人注意,該條款不產生效力。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您好!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