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政
2016-09-21
最終答案
作為保險合同法律特征之一的射幸性具體是指保險人并不必然履行賠付義務(wù)?! ”kU合同法律特征之一的射幸性的含義是指:保險人并不必然履行賠付義務(wù),射幸合同以不確定性事項為合同標的,為人們所常說的撞大運。與人們平常生活中訂立合同以確定性事件為標的的原則不同。因而常容易激發(fā)人們的投機心理,帶來道德風(fēng)險,所以人們一般認為射幸合同為不正當?shù)?。 保險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法律特征 1、保險合同是雙方或者多方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保險合同不是單方的法律行為,即不能由當事人與自己簽訂合同。一般保險合同是由一個投保人與一個保險人訂立的。但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多數(shù)。保險合同還必須是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第三者對保險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也不能進行非法干預(yù)?! ?、保險合同是當事人借以達到一定的經(jīng)濟目的的協(xié)議。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目的是在于取得對意外損失的經(jīng)濟補償,或特殊需要時的經(jīng)濟補救,保險人之所以承保危險的目的是通過危險分擔(dān)取得經(jīng)營利潤和社會效益。 3、保險合同是當事人的合法行為。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其合同內(nèi)容及程序均必須合法,才能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合同成立生效后,雙方必須依約定履行,否則要承擔(dān)相應(yīng)法律責(zé)任。